港灣新聞網
臺灣與馬紹爾群島共合國經濟合作協定(ECA)於114年1月15日正式生效,標誌著雙邊經貿合作的新篇章。本協定涵蓋貿易、服務業、投資、技術、人員交流及觀光等六大領域,雙方多項貨品關稅降至零,並設立聯合委員會檢討與執行機制,為雙邊經濟成長注入新動力。
協定歷程回顧 臺馬ECA由時任外交部長吳釗燮與馬紹爾群島外交暨貿易部部長John M. Silk於108年10月25日完成簽署,並於111年10月5日以換文形式修訂降稅清單及原產地規則等內容。經雙方完成相關國內程序,協定自今年1月15日起正式生效。
零關稅提升雙邊貿易 2024年臺灣對馬國貿易總值達1億3,391萬美元。根據協定,臺灣提供3,043項農工產品零關稅優惠,而馬國則對267項農漁產品降至零關稅,實現雙方貨品清單的即時優惠政策。此舉將有助於促進雙邊貿易發展,特別是在漁業合作領域。
漁業合作創造雙贏 國際貿易署指出,馬國擁有豐富漁業資源,與臺灣在漁業投資與貿易方面具有高度合作潛力。透過此協定,臺灣優質船舶、漁網及漁撈相關產品將拓展至馬國市場,進一步深化雙邊經濟關係,實現互利共榮。
協定內容公開 協定之中、英文本已於國際貿易署ECA | FTA總入口網站上發布,供企業與民眾查閱(網址:https://fta.trade.gov.tw/fta_marshall.html)。國際貿易署呼籲相關業者把握零關稅政策下的新商機,開創雙邊合作的新格局。
此次臺馬ECA的生效象徵雙邊經貿關係進一步深化,未來雙方將在多元領域展開更多合作,為經濟成長注入新活力。